关于唐兰民等同志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异议期公示

日期:2019-12-25 来源:办公室 浏览.27985

 根据省、市通知要求,我单位唐兰民、闫春冉、李超、石银法、志达等5名同志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,批准晋升技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    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,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,按照省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,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81116日至20181130日,共15天。广大教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校反映。

联系地址:菏泽高级技工学校政工科

联系电话: 3877959  18753019526

 

菏泽高级技工学校

201811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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